迟暮从前没喜欢过什么人,现在却突然醒悟,原来这就是喜欢。
它让人有了软肋,又穿上盔甲。
不喜欢他就不会不想反抗,不喜欢他就不会因为亲吻情动,不喜欢他就不会失眠考虑他们的将来,不喜欢他就不会现在还躺在这个人的怀里。
他的心安定下来,被暖洋洋的舒适浸透了,滋生出一种吃甜食时才会产生的甜腻腻的幸福感。
喜欢,好喜欢复复。
他的意识开始涣散,不多时只剩两个几乎同调的呼吸声。
第二天一早谢不复醒来的时候罕见地有点懵逼。
怀里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换了姿势,面对他蜷缩着,神色里带着不设防的天真柔软。
谢不复爱极了他这个样子,忍不住在他脸上啾啾啾亲了好几下,末了又失控般轻轻咬了咬淡粉的双唇。
他扪心自问。
是喜欢吗?……是。
是喜欢吗?是。
是喜欢吗?可以用爱来形容了。
他看见过一句话:一想到余生会和你一起度过,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。
他想,要是余生能和迟暮一起度过,他会拼尽全力飞奔到余生,用最慢的速度走完余生,倘若时光在余生停驻,那就是世上最美的事。
…… ……
等迟暮醒过来,谢不复早就收拾好下去做饭了。虽然昨夜想得明明白白,然而现在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羞涩,他忍不住在床上滚了滚。
玩了一会,迟暮才爬起来收拾自己,然后下楼去找谢不复。
一见那道修长的身影,迟暮又胆怯起来,好容易控制住自己逃跑的冲动,挪到饭桌旁。
谢不复神情自若,越发让迟暮心里七上八下的。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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